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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7节(1 / 2)





  刚好我的朋友竟然很了解痴人的身世。

  我朋友对我说,痴人本来是个大学生,八十年代的大学生。

  我很好奇,他经历什么遭遇,让他成为了一个疯子。

  我朋友说的很简单,大致的说了一下,为了让痴人的经历讲起来不太枯燥乏味,我加入自己的某些想象,重新叙述一遍。

  痴人读大学的时候,当然不是疯子,身材健美,学业出色,端得是一表人才。他有个女朋友,和他很相配的女朋友。相处了整个大学时光。痴人和他女朋友一定很相爱。

  但毕业的时候,痴人和他女朋友没有分在一个城市。痴人却没有因为空间的阻隔而放弃这份感情。但时间长了,他能坚守的东西,不等于他的爱人也能坚持。

  当他在憧憬和爱人能到一起的时候,突然得到了远方的来信,他的爱人无法继续这段没有终点的爱情,委婉的提出分手。

  痴人就开始沉沦,对工作就不太上心。天天就神色飘忽。

  谁也没想到一个七尺男儿,真的会为了感情而精神错乱呢。大家都以为他只是暂时的沉沦而已,都一厢情愿的以为他会振作起来。再说了,他的条件这么好,人材出众,高学历,拥有一份有前途的职业。重新找个良配,绝非难事。

  可是痴人,并没有往大家设想的道路上走。

  他也许打算一辈子就一个人了。

  痴人变疯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收到了他前女友的邀请。

  他曾经的女友,邀请他去参加在另一个城市的婚礼。他前女友的婚礼。痴人应邀前往。

  我不知道,痴人在婚礼上做过什么,或是没有做过什么。我朋友没说,我朋友只是对痴人的女友做法表示鄙夷。

  生活不是《上海滩》,不是每个许文强会在冯程程的婚礼上搅局。

  生活也不是《毕业生》,我相信痴人没有达斯汀霍夫曼扮演角色的勇气,从婚礼上带走自己的爱人。

  痴人默默的去了,又默默的回来。

  痴人回来后,就彻底得变了。呆在家里,不和任何人说话。

  不静默的时候,就骑着车在城市的街道上飞驰。

  他也不上班。没过多久,单位就把他除名。但是,他在旁人的帮助下,得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——那个菜园子旁边的小砖屋。甚至还给了他一爿地方,让他种菜。痴人菜园子的蔬菜长势很好,小白菜嫩葱都是绿油油的,藤架上的丝瓜和豇豆也很丰茂。也许是他的时间充裕,有足够的时间,摘虫浇水,打理菜园子吧。

  痴人在精神失常的状态下,顽强的活下来了。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些什么,也许他始终活在那份爱情中,不愿意走出来而已。

  这么多年过去,我再也没看到过痴人。

  他好像在这个城市里消失在空气里,再也没有人记得他,对他的经历报以唏嘘。连我都是偶然的想起他而已,我的朋友讲完他的故事,我也很快就把他忘掉。

  这世上,有的人做过很多事情,都没有意义。